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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元一粒的“神药”成本只有1.75元
www.st.mianyangpeace.gov.cn 】 【 2025-06-12 18:40:37 】 【 来源:绵阳长安网

  一颗成本仅1.75元的“糖果”,却被卖出42元的高价,究竟是治病救人的“神药”,还是严重危害健康的“毒药”?

  

  本期《绵检说案》看检察机关如何精准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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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6月10日,检察日报以《42元一粒的“神药”成本只有1.75元——四川绵阳查处一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为题,报道经开区检察院高质效办理的某食品安全案件。

  

  案情回顾

  

  2018年冬,黄某以父亲和妻子的名义分别注册倍某堂公司及微信公众号,销售“锦阁牡蛎肽”压片糖果(以下简称压片糖果)。公司通过分级代理模式发展全国销售网络。期间,黄某委托马某生产压片糖果,马某再委托没有资质的韦某甲生产,韦某甲又伙同韦某乙非法添加“他达那非”粉末,且产品包装冒用正规企业资质。为增加销售量,黄某在田某的协助下,大肆宣传产品具有增加免疫抵抗力、增强性功能等功效。最终,成本仅1.75元/粒的压片糖果被包装成42元/粒的“神药”进行售卖,销售金额累计达2800余万元。

  

  2021年7月,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分局接群众举报,取样送检后,发现糖片中非法添加“他达那非”,随即移送线索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同年12月,该案移送至经开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办案经过

  

  为确保办案质效,检察官提前介入侦查,发现黄某等5人可能既存在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行为,又存在生产有毒、有害食品行为。为查清案件事实,检察官从明确黄某等5人各自所处的地位和作用、利益链条、生产场所、原材料来源等方面向公安机关提出了侦查意见,为后续准确认定罪名打下坚实基础。审查起诉阶段,检察官针对存在的涉案生产行为无客观证据证实和犯罪金额认定困难等问题,建议公安机关构建“电子证据+实物证据”双轨取证,通过调取涉案人员通信软件上的聊天记录、网购记录、4级代理销售数据、虚拟仓库数据,固定生产现场的设备及配料记录等实物证据,最终精准认定各环节犯罪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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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官审查案卷材料

  

  为有效维护社会公共利益,震慑违法犯罪,2022年5月,经开区检察院对该案依法提起公诉,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023年10月,法院经审理,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判处黄某、马某、韦某甲、韦某乙十五年至七年不等有期徒刑,各并处罚金;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田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并判处黄某、马某、韦某甲、田某承担4200余万元至350余万元不等的惩罚性赔偿金,判处黄某、马某、韦某甲、韦某乙、田某在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一审判决后,黄某等5人提出上诉,2024年10月,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截至2025年6月,该案赔偿金已执行到位1800余万元。

  

  检察官办案体会

  

  经开区检察院一级检察官  陈小乔:食品安全类犯罪不仅是对人民群众健康的公然侵害,也是对市场秩序的恶意践踏。从接手案件那一刻起,我便深知责任千钧。提前介入侦查,就如同在迷雾中为调查方向点亮灯塔;引导侦查取证,攻克犯罪金额认定这一难关,我们每一步都走得小心翼翼却又坚定有力;站在法庭上,我们不仅要让被告人受到刑事责罚,更要让他们为自己的罪行承担惩罚性赔偿。我们将聚焦药品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以“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为最佳司法保护手段,强化线索摸排与跨部门协作,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等方式,凝聚多方治理合力 ,让法律监督的光芒照亮每一个角落。

  

  · 检察官提示 :大家在选购保健食品时一定要擦亮眼睛!一些商家为了牟利,往往会夸大产品功效,用“包治百病”“延年益寿”等话术诱导消费。但请记住,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能替代正规治疗,任何宣称有“神奇功效”的宣传都可能涉嫌虚假宣传,千万别被误导!

  

  如果发现购买的食品存在质量问题,比如过期、变质、标签不明等情况,请第一时间拨打12315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如果怀疑商家的行为涉及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添加非食品原料等犯罪情形,一定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也欢迎通过12309检察服务平台向检察机关反映,共同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编辑:李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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