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律援助中心:扎实开展法律援助 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今年以来,县法律援助中心认真落实省级民生实事要求,免费为经济困难群众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截至目前,已完成法律援助案件服务404件。
家住新德镇新渡村的景先生此前在县城某餐饮店打工,今年3月底因该餐饮店拖欠景先生639元工资,发生劳资纠纷。与餐饮店协商未果后,景先生找到了县法律援助中心请求法律援助。
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杨超说:“景某某这个案件是典型的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内的确认劳动关系或支付劳动报酬的一种类型的法律援助案件,我们当天就受理了他的法律援助申请,指派了肖昊律师为他承办该案件。”
通过专业律师与餐饮店负责人协商,景先生不仅讨回了被拖欠的工资,还得到了一次性经济补偿前后共计7000余元。
景先生说:“通过肖律师与公司的协商,我的事情圆满解决了,感谢法律援助中心。”
法律援助是我国建立的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制度。据了解,今年1-7月,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04件,其中民事案件295件,刑事案件109件,完成省级民生实事下达目标的64%;法律咨询服务1563人次,完成省级民生实事下达目标的52%。
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杨超说:“法律援助案件包括: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支付劳动报酬、未成年的抚养、老年人的赡养,以及交通事故、工伤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或者医疗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等等,都属于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内。”
据了解,下一步,县法律援助中心还将进一步加大宣传,提升群众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同时持续做好农民工维权服务,开展根治欠薪法律服务专项行动,维护特殊重点群体的合法权益。
编辑:李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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