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县检察院坚持把检察听证作为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治理、落实司法为民的重要举措,2021年以来共办理检察听证案件324件次,形成了“三项机制+三项保障+三项措施”的工作模式。
建立三项机制,让听证更规范
建立领导带头听证制度。发挥“头雁”引领作用,由院领导带头主持听证活动,实现关键少数全覆盖。2021年以来院领导主持听证共计102件次,占同期听证案件总数的31.5%。
建立公开听证考评机制。将听证工作纳入绩效考评,根据不同业务工作实际,细化考评指标,确保听证工作全面充分协调发展。同时实行“季度一总结、半年一分析”模式,坚持“应听证尽听证”,保障听证会质量、效率、效果。
建立听证员随机抽选机制。广泛邀请不同行业代表担任听证员库成员,建立50人的听证员库,发挥各领域听证人员专业优势。原则上随机抽取听证员听证,同时承办人可根据个案情况提出需求,适当邀请库外专业人员担任听证员,从而兼顾听证活动的公正性和专业性。
落实三项保障,让听证更高效
落实质效保障。案件管理部门与检务督察部门全程监督听证案件,规范听证流程,形成记录备案;法律政策研究部门与业务部门分析研判听证案件,挖掘典型案例,发挥示范作用。
落实人员保障。各业务部门设听证联络员,收集本部门听证需求并联络案件管理部门;案件管理部门负责邀请听证员并及时反馈。同时,联络员和案件承办人及时沟通协调,共同推进听证工作常态化开展。
落实设施保障。规范设置听证室,配备智能化听证设备,不断提升听证质量。依托信息化开展异地远程听证,全市率先接入最高检听证直播网,扩大听证法治宣传教育影响力。
实施三项措施,让听证更公正
落实以案促学措施。针对意见分歧较大的案件,适时邀请听证员对案件开展听证过程“回头看”,从不同维度对该案的疑难点再次分析总结,提升听证员的听证能力和检察官的办案能力。
落实矛盾化解措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弱势群体类、公益类等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案件,把检察听证作为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治理、落实司法为民的重要抓手。
落实精准普法措施。充分利用听证的公开性,在听证中推进普法宣传,从源头上减少类似案件的发生,真正起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