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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冒名结婚还成了被告?法院开出这张良方!
www.st.mianyangpeace.gov.cn 】 【 2023-04-12 14:30:07 】 【 来源:三台长安网

  4月10日,三台县人民法院收到一份三台县民政局决定书,表示已撤销陈某和杨某的婚姻登记,一段长达二十余年的冒名婚姻终于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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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回顾|

  

  事情还得回溯到90年代,老陈和妻子小杨办理结婚登记时,因小杨未达到法定婚龄,便用了同村女子杨某的身份信息办理了结婚登记。领完证后两人就将结婚证压箱底放着,因为平日甚少用上,两人也就渐渐将这事儿给抛诸脑后。直至近期,因办事需要结婚证件,才想起这件陈年旧事。为降低影响,老陈立即向三台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宣告其与杨某的婚姻无效。

  

  杨某在收到法院文书后,也是甚感诧异,自己和丈夫相互扶持走过二十多年风雨,已经到了含饴弄孙的年纪,怎么还钻出另外一段婚姻,还无故做了被告。此案巡回庭审时,杨某强烈表示个人信息被冒用,要求宣告婚姻无效。

  

  法院审理此案后,经审查认为,老陈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理由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的三种情形之一,故驳回了老陈的诉讼请求。虽然案子驳回处理,但考虑到小杨使用杨某的身份信息办理结婚登记的事实仍然存续,为维护婚姻登记秩序和当事人合法权益,三台县人民法院向三台县民政局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撤销老陈和杨某的婚姻登记。民政局在收到该文件材料后,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撤销二人的婚姻登记。

  

  |法官释法|

  

  冒名结婚,不仅是对我国婚姻登记秩序的破坏,也将给冒名者和被冒名者的生活埋下隐患,存在随时爆雷的风险。公民均应树立正确婚姻观,禁止弄虚作假,冒用他人信息。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重婚;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未到法定婚龄。


编辑:李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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